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有色金属的绿色环保冶金方法

来源:冶金与材料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9-0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1 绿色环保冶金方法的必要性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的有色金属冶金工业的发展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也极大提高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但是伴随发展速度的加快和冶金产量的

1 绿色环保冶金方法的必要性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的有色金属冶金工业的发展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也极大提高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但是伴随发展速度的加快和冶金产量的提高,传统冶金工业对生态环境的污染问题也渐渐显露出来,同时,有色金属冶金产业发展所付出的资源成本以不可想象的速度在逐年提升并呈现难以控制的趋势。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显然并不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初衷,有色金属冶金工业的发展必须以避免对生态环境产生污染为前提和基础,只有将冶金工艺和生态保护相互联系、相互结合,我国的有色金属冶金产业才能彻底摆脱“产生污染再治理污染”的境地,从而在环保问题上产生突破性的转变。在当前状况下,我国应当擦亮双眼,正确认识到工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密切联系,明白二者是相互统一、相辅相成的。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我国冶金工业长久发展的基本保障,而有色金属冶金产业中的具体生产办法又为环保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技术方面的支撑,实际生产过程是对环保工作开展力度、环保政策实施情况的有效检验,注重冶金产业中的环保问题是促进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快速推进的重要力量来源。

2 绿色环保冶金方法的重要性

2.1 有利于环境问题的解决

有色金属产业在进行冶金生产工作中,应当将对生态环境的实时检测情况和进一步深化环保工作的施行相互结合起来。尤其是在企业内部,可以通过讲座等活动来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与冶金工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增强企业内工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深企业工作人员对我国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产生更加深刻的理解。企业在进行有色金属冶金生产时应当尽可能的降低废弃物的排放量,从而减轻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程度。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环境评价和对企业的检测标准,而这些标准都是在对企业冶金过程中的实际排放数据进行检测后制定的,因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企业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在生态环境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排放污染,并尽量减少排放量,减轻生态环境消化的负担和压力,尽可能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从而有利于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

2.2 促进环保政策的完善

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理论的支持,因此制定科学的环境政策、建立健全完善的环保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就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环境保护体系还不够完整,环保工作的实施力度也有待加强。环保工作的全方面施行应当有科学的理论指导才有可能变为现实,因此,我国应当在有色金属冶金产业发展过程中及时捕捉其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当前我国环保体系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对其进行不断地完善,使得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的成熟度紧跟国民经济的发展进度,对冶金产业工作的进行产生有效的制约。科学有效的环保政策和实际的环保工作是相互指导、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完善的环保制度可以对环保工作的实施进行理论指导,加快环保工作的推进进程;另一方面,随着环保工作的开展,新的问题将会被发现,从而在实践中不断地吸取教训、积累经验,反过来促进环保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朝着更加科学的方向发展。

2.3 提高突发环境污染处理能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和社会各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愈发严重,由于生态环境的和谐关乎人类的未来的命运,因此任何产业的发展都不能以污染环境为代价,任何对环境造成的损失都是不可估量和难以挽回的。面对这种情况,我国的环保部门必须增强对环保污染的控制力度,将保护环境、恢复生态平衡作为当前的工作重心,积极采取手段处理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并尽量避免新的污染的产生。尽管目前我国的环保部门已经制订了相关的环保制度,并对各类污染事故进行积极的处理和把控,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严厉的整治,但是由于前些年我国的生态环境收到的破坏程度较为严重,现有的环境治理强度还远不能满足实际要求,急需进一步的提高。再加上污染对生态环境的不可逆性,即一旦产生就会快速大范围扩散,并且很难彻底消除,因此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必须从源头抓起,针对有色金属冶金产业中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实时检测企业的污染排放量,当出现任何突发性的环境污染问题时积极进行处理,从而在可控范围内尽可能的减轻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

文章来源:《冶金与材料》 网址: http://www.yjyclzz.cn/qikandaodu/2020/0901/520.html



上一篇:Bentley软件在冶金工程设计的应用
下一篇:冶金行业安全管理模式的发展与提升

冶金与材料投稿 | 冶金与材料编辑部| 冶金与材料版面费 | 冶金与材料论文发表 | 冶金与材料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冶金与材料》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